2006年11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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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前调解建议书解决纠纷效果好
严文渊 杜健

  11月20日,拿到10万余元赔偿款的王某高兴地表示:“能这么快地解决问题,《庭前调解建议书》的功劳不小啊!”原来11月19日上午,王某因与邻居赵某发生纠纷起诉至余姚市人民法院,立案时黄某收到了该院发出的《庭前调解建议书》,抱着试试看的心情,黄某同意了进行庭前调解。没料到,当天中午法院就来了电话,通知他次日到法院进行调解,在法官的主持下,他和赵某的纠纷当场就得到了解决。
 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、发挥调解作用,今年4月余姚法院民一庭推出了民事案件庭前调解建议书制度,在通知当事人受理或应诉时,将《庭前调解建议书》连同其他诉讼文书一起送达给当事人。《庭前调解建议书》上载明了调解相对于判决所具有的简便、高效、经济、灵活的优势,提示当事人“和为贵,让为贤”,并建议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、着眼未来的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。如果当事人同意进行庭前调解,该院将及时安排调解法官组织庭前调解。目前,已有50余起案件的当事人接受了该院的“建议”,通过庭前调解迅速解决了纠纷,调解成功率达100%。
  (严文渊 杜健)